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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时间: 2019-05-10 来源: 医政医管局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医保局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2017年,我委联合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四定两加强”的原则开展了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逐步推广,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是扩大救治病种范围。救治病种从开展专项救治工作开始的9个逐步增加至25个。二是提高医疗质量。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结合病种调整情况,合理确定定点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订具体的临床路径和诊疗管理方案。三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四是进一步推进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省域内“先诊疗、后付费”。

三、有关要求

要求各地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快工作落实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表扬先进,在全社会营造支持理解健康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